【複合式工作法】要領之一 — 接納「個人化」時代

不上班,賺更多 | 書摘節錄


重點

培養一群「真正實在」的觀眾,因為自己所做的事而認識自己。

關於個人品牌該做的事

要擅長替自己做公關,如果不擅長,那至少先習慣做這件事。

  • 一定要變成「網紅」不可嗎? 不必! 只要足以讓別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。
  • *你會根據你分享的專案,吸引到更多「類似」的工作(吸引力法則運作中) 🧲。
  • *只要在「門面上」(e.g. LinkedIn, IG 等)放上你做過,且「還想再做」的工作。(如果還沒有,那至少要說你想做什麼工作)

實驗自己最適合在哪種環境下工作

  • 透過測驗(MBTI)有助於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,以性格個性來挑選適合的工作性質。
  • 有什麼工作型態讓自己有「罪惡感」? 像作者會因為「晚一點的時候工作效率很好」,而感到有罪惡感(雖然我覺得這不叫罪惡感,而是一種「別於他人的異樣感」),但後來決定接納這樣的自己。
  • 但這樣的罪惡感似乎「沒必要」,而是因為固定工作時間帶來的「相對罪惡」,若工作時間能夠自由化,想要在哪個時段工作個 6 ~ 8 小時都可以,應該就能有效消除如此般的不適應。

應用

  • 我適合那種工作? 像我 MBTI 的測驗結果是「極度內向」,覺得近幾年流行的「開放式工作空間」,工作起來頗煩。雖然溝通很方便,但不喜歡隨時都被打擾。
  • 關於工作的「罪惡感」。
    • 以我來說,其實更喜歡早一點工作,甚至是早上八點上班都可以,相對的就是希望可以更早下班。
    • 目前工作時間是固定朝 10 晚 6,而且中間休息時間比較多,但我覺得「沒必要」這樣固定時間上班工作。而且我反而有時候晚上工作(一天工作超過 10 小時也不一定)效率也頗高,或是一大早起,就開始把昨天的未解之謎解決,到中午可能就做完當天要做的工作了。
    • 這樣的感覺很開心爽快,但會有點罪惡感,覺得好像不應該把工作「延伸到」業餘時間。
    • 總之,這是一個自我察覺,至於該如何「接納」自己的工作時間安排,還需要往後的職涯規劃調整。

RE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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